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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医院医生岗位(第二批)招聘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 17:41     浏览量:98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工信部〔2011〕153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分系列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北航校字〔2021〕4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队伍分系列招聘管理办法》(北航校字﹝2021﹞5号)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现发布北航校医院公开招聘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学影像学医生,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医院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具有医学影像学资质的执业医师。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曾受党纪和政纪处分;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7年1月1日之后),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出生日期在1972年1月1日之后)。

四、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填写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医院岗位聘任申请审批表》,连同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一并发送到联系邮箱。

2.联系邮箱:rsc_buaa@buaa.edu.cn

3.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

4.联系人:闫老师、田老师

5.联系电话:010-82316105

附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医院招聘信息表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岗位要求

医学影像学医生

1

1.独立完成医院日常门诊及体检工作的放射检查及诊断工作,按时出具检查报告,确保读片质量和结果的准确性,做到不漏诊、不误诊。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3.指导技师进行MR、CT、DR、钼靶等机器的摆位、检查操作及设备日常使用登记、维护保养工作,熟悉设备一般故障排除方法。

4.负责疑难病例的读片诊断及会诊组织工作。

5.参与业务相关的科研教学、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

6.能够服从两校区岗位轮换工作,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1.具有北京市户籍;

2.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学影像及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放射医师资格证、放射人员工作证;熟练掌握MR、CT、DR、钼靶等放射仪器的操作、维护,能够独立开展常规检查和分析诊断工作;对疑难病影像诊断有较好的业务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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