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材料。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2年1月4日8:30起至2022年1月7日17:30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2021年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jjgkzp@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及压缩包均命名为:“报名时间--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例:20211206--工程管理--张三--本科--土木工程)。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相关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签名的《2021年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本人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8.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岗位表中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和原始相关资料。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报名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反馈。
(三)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若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项目管理专业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
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参加考试,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日照市住建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日照市住建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日照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事业单位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7979030 0633-7979038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