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是宿迁市首家改制为农商行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微企业部客户经理,期待您的加入,与您携手成长。
一、招聘岗位
小微企业客户经理,若干名。
二、工作地点
本行小微企业部及其服务辖区。
三、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含)以上金融机构从业经历(需正式合同编制);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4.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维护能力、公关能力、客户分析和风险管理能力;
5.遵纪守法,诚实信用,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无不良行为记录;
6.符合履职回避等行业监管条件及要求;
7.有小企业、生产制造业等客户资源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档(见附件)发至邮箱sq.mf@163.com,同时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寄或送至江苏民丰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909室(宿迁市高宝湖路1号,联系电话0527-80980918)。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个人最新征信报告;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及工作证明材料;
5.专业资格证书(如有);
本次招聘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五、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6日。
六、笔试、面试:
本行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请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安排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注: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的应聘者,视同放弃应聘。
八、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
(一)本行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本行将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招聘期间,本行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27-80980918
监督电话:0527-8098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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