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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邵阳市政协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14:56     浏览量:93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批准,邵阳市政协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市政协信息中心系邵阳市政协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3名(详见附件1)。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学历学位要求指报考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2)专业认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集体研究认定;

(3)年龄要求为周岁;

(4)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不能视为全职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截止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

(5)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取得证书的可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7.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具体是: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办理手续。

(一)发布公告

《2021年邵阳市政协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邵阳市委员会官网、邵阳党建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2021年12 月28日至2022年1月6日。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邵阳市政协办公室人事科,0739—5451566。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费用:不收取报名费。

5.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接受委托报名;

(2)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 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 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5) 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三)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到2:1,达不到2:1,则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自愿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以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1) 笔试内容:本人报考的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

(2)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请登陆网站查询。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凡申请复核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笔试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填写查卷申请。复查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4) 合格分数线。

对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5分以上的(含65分),方能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

2.面试(实际能力操作)

(1) 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考生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未达到1:2的规定入围比例,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执行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招聘岗位调整情况一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

(2) 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结构化面试完成后,会计岗位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试占40%,实际操作能力占60%计算面试成绩。

(3) 面试最低合格线。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65分以上的(含 6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1)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学历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学历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五)体检

(1) 确定体检人选。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招聘单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2次。

(2) 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3) 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5)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6)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照实收取。

(7) 凡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自愿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七)确定人选

经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

(八)公示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邵阳市委员会官网、邵阳党建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3.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4.监督单位及电话: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纪检监察组,0739—5367156。

政协邵阳市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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