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预算联网监督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新疆博州、兵团第五师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五)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时点至2022年1月1日;
(六)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财政、金融、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均可);
(七)懂通财会业务知识,熟练操作算机,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流利;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现役军人;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报酬
本次招聘工作薪酬待遇参照第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发放4000元左右(含五险),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评议、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446533284@qq.com。
3.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段内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双河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和考察评议
1.面试时间初步定在1月11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5.按照师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面试时需携带1周以内核酸检测卡。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在与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应聘者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只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数,经审核通过的,由双河市人大常委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岗位的,解除聘用。
(五)招聘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随时作出取消聘用资格的决定。
3.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如发生变化另行电话通知。
4.参加本次面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将作为今后岗位空缺的递补人员。
报名咨询电话:0909-2296990、13809997163(2022年1月1日至10日)
双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