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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9 11:48     浏览量:1518

为配强新区社会保障业务经办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事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发布)。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共1个岗位,1个名额(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符合具体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眉山天府新区区域外在编在职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进行参公人员登记)以及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试用期满转正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2月29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已满试用期但未办理转正定级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7.未满国家、省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及事业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2日。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选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按照选聘岗位报名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压缩后重命名为“报考人员姓名+电话号码”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07829349@qq.com。

(1)《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

(2)个人工作自述材料(不少于800字);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号码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及简历筛选

1.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2.简历筛选。根据选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简历筛选(必要时可进行网络面谈),择优确定进入考试环节人员,简历筛选结果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综合考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根据具体选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差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因考生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行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五)综合考察

1.考察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综合考察环节,本次选聘原则上实行差额考察。确因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较少,经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可实行等额考察。在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如拟进入综合考察人员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并与考试成绩一并公布。

2.考察方式

综合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综合考察满分100分,考察分数低于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成绩将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经考察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选聘手续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其他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在该岗位未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考察及体检,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七)公示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对拟调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八)调动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在公示期满后按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举报。

(二)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考察对象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或者放弃考察,体检不通过或者放弃体检等原因产生的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6465600(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举报电话:028-36554444(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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