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持续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拟从全县公开选聘15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从常年在我县范围内居住或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市场主体代表、法律职业人员、媒体记者以及城乡居民等群体中选取聘任。
二、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诚信品质、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热衷参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具备开展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
(四)为人正直,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工作认真负责,自觉服从县营商办的管理。
(五)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并能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常年在吴堡县范围内居住或工作。
(七)具有履行职责的其它相关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一)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并及时向县营商办反馈。
(三)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宣传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
(五)配合县营商办开展检查、暗访等工作。
(六)承担县营商办赋予的其它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有关单位推荐,经审核确定予以聘任。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陆吴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bu.gov.cn)下载《吴堡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县营商办指定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择优聘任。
对拟聘任对象,由县营商办颁发《吴堡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
监督员每届聘期一年,期满后,自动解聘。聘期内,县营商办将根据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人员解聘或增聘。
六、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7日
七、注意事项
请自荐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照片电子底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1份),送至县营商办(旧政府楼301)。
报名邮箱:498993270@qq.com
联系电话:0912-6521979
吴堡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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