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5人(详见附件《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网 上 报 名 时 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2日16:00;
网 上 初 审 时 间:2022年1月10日11:00—1月13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月10日11:00—1月14日16:00。
具体办法: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计划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录职位和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登陆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下同),点击通知公告栏“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月10日9:00至1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平台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应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1)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月10日11:00至1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2年1月12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月12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考察时使用)。面试准考证请妥善保存至公示拟聘用阶段,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以公布的面试方案为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报名人数较多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增加初试环节。
面试方案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上公布,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二)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高低、入党时间早晚、奖学金层次高低确定,仍无法确定的加试笔试)。
拟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1月10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考察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察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西海岸新区公务员、事业编岗位。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1、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政策咨询电话:0532-85161736
监督电话:0532-85912185、0532-8687134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