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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 10:12     浏览量:1248

根据工作需要,石泉县住建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汉语言文学、文秘、公共管理专业者优先;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以内;

4.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受过刑事及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不良征信记录的;曾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开除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不宜承担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4日至1月13日。报名地点为石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杨柳大道中段)。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纸质版:《石泉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

笔试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4.体检

考试结束后,县住建局对综合成绩前6名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在考试人员中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三、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公务员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在职期间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泉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5-6324986

附件:石泉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照 片

(正面二寸彩照)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户 籍

所在地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学历


特长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关系

姓 名

关 系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承诺:本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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