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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4 9:31     浏览量:1915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主要从事野外矿产勘查、环境生态保护、海洋地质调查等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项目,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6名为工勤岗,1名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1年12月31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接收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海秦大酒店(河北省秦皇岛市建国路208号),报名具体房间号见酒店门厅公告。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由河北省地矿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三)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河北省地矿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范围。

2、领取笔试准考证。2022年3月1日--3月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现场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对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和实际应用能力,以及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地矿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880300(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880726(河北省地矿局机关纪委)

0311-6690876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31日

河北省地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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