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港口区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岗位要求:
1.不限专业,中文、新闻学、传播学相关专业优先,大学从事过学生会工作或在工作期间从事过活动策划者优先。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创新思维,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公文规范和文字处理,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3.年龄要求:27周岁及以下。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聘用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共青团港口区委员会邮箱gkqtw@163.com,联系电话:0770-2861129。
3.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学士证)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聘用和工资待遇
1.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面谈。
2.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共青团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