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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双辽市引进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14:58     浏览量:1372

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攻坚计划的意见》(四发〔2016〕2号)及《中共双辽市委双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双发[2018] 4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双辽市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双辽市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及计划

全市计划引进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3名(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引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4日—2004年1月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月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已经拥有双辽市公务员(参公管理)或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形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3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包括本科)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双辽市引进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

5、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并现场查看原件。

(四)资格审查

双辽市委组织部、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辽市卫生健康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本次引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七、公示

1、经考察合格的,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问题的拟引进人选,进行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引才协议”和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4、如果出现岗位空缺,由本次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求,研究决定是否调剂及调剂方式等相关事宜。

九、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落实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2、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相应给予18万元、21万元生活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住房补贴。6年服务期内,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月提供1000元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双辽市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双辽工作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2万元购房补贴;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十、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是否需要其他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具体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

2、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引才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liao.gov.cn/)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0434—7228199(双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34—7667015(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

中共双辽市委组织部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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