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中医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及急需专业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中医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及急需专业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具体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1月14日9:00—17:30 。
2.报名地点:雅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雅安市雨城区县前街167号)。
3.现场报名:考生填写好《雅安市中医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及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其它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雅安市卫健委会同雅安市中医医院共同实施。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少数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背景的岗位,可适当增加专业测试内容,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三方协议(仅限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未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结束后,可由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市中医医院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雅安市卫健委会同雅安市中医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五)公示
市卫健委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由市卫健委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3月31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生需提前告知是否来自、停留或途经疫情高风险或中风险地区、是否有密切接触史、是否存在发热及咳嗽等异常症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有境外或者14天内有四川省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有效的呈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
(2)“健康码”及“防疫行程卡”为绿色。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二)工资、补助
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
(二)考生到场需提供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且体温在37.3度正常范围以内。
(四)考核招聘工作期间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
咨询电话: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 0835-2223054
雅安市中医医 0835-5195525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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