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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理工学院2022年思政辅导员及学籍管理员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15:30     浏览量:1347

温州理工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于2021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由原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转设成立。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重视创新实践,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现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编性质

本次选聘的所有人员纳入公办高校报备员额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二、选聘计划

岗位
编号

岗位名称

岗位
类别

选聘
人数

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

年龄

专业

要求

其他要求

1

思政辅导员1

专技岗

4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专业

不限

1.男性,入住男生公寓;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毕业院校(系)党团组织出具相应证明;
4.有一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由人事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2

思政辅导员2

专技岗

2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专业

不限

1.女性,入住女生公寓;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及以上担任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毕业院校(系)党团组织出具相应证明;
4.有一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由人事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3

继续教育

学籍管理员

管理岗

1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专业

不限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告发布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学校官网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16:00。

2.请报考人员将附件1、附件2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ojrs@wzu.edu.cn,邮件主题:“2022年公开选聘+岗位名称+姓名”,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审查。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附件1、附件2,并发送相关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最近6个月内的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的1:1电子扫描件。

4.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上级主管部门尚未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由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6.所有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的以最新的报名材料为准。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请您确保填报的邮箱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关注。

(四)面谈筛选

学校预计于2022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远程面谈,并根据面谈情况择优确定入围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入围现场考核环节人数比例为1:4,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及后续事项将以邮件形式通知。

(五)资格复审与考核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2022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考核人员,请在规定时间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邮件通知。

2.考核。采用现场面试形式考核,预计安排在2022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面试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再加试甄别。如报考人员为温州市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供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2.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执行。

3.考察着重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七)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理工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公办高校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聘用制。

2.拟聘用人员若为应届毕业生,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入职后需经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认定后,再根据我校职称评聘文件执行。

4.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以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报考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逾期不能完成解聘手续或不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次选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温州理工学院人事处(党委人才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有关事项。

5.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6680751。

六、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景观大道1号

2.联系电话:0577-86680897林老师(如遇座机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咨询,并注明姓名与联系方式。)

3.咨询邮箱:ojrs@wzu.edu.cn

4.学校网址:www.wzut.edu.cn

温州理工学院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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