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南通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1982年1月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南通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bm.ntjob.cn/。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2日17:00止。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3、83548808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1月1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
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者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www.ntou.edu.cn)和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公告。
7.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在进入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总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分数高者在前)。人员名单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南通人才网予以公告,并由南通开放大学通知应聘者。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南通开放大学组织实施。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开放大学网站和南通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01岗位的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南通华信九丰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与02岗位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因拟录用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513-83559270、85098832
八、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必须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所有进入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阶段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同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3℃);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彩色打印,附件4)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凡体温、“苏康码”、“行程码”异常或“行程码”中带有*号且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
九、本《公告》由南通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南通开放大学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