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高新区劳动力市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一批社区人社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热心服务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统一安置的方式进行。根据社区人社协管员岗位需要,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社区人社协管员2名,社区岗位地点由高新区劳动力市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安置对象为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招聘人员应属于《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等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岗位要求。主要包括: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七)失业的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志愿兵。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提前到本人常住地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因岗位要求,需会操作电脑,熟练应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4)经过认定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月5日,在安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10点,报名时间内岗位报满截止。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进行电脑操作测试,报名地点: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高新区银杏大街1号老管委会3楼。
3、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填写《申请表》2份。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上进行三次求职登记;
3、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或退伍证;
5、被征地农民还需提供:(1)征地公告或政府征用本村土地的批复文件;(2)征地补偿款发放花名册;(3)户主不是本人的需提供家庭户口本。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录用对象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就业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
(三)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四)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五)其他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录用聘用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安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备案和薪酬待遇手续。
(二)签订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岗位补贴按规定执行(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缴纳5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十、其他事项
按照我区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新冠疫情防控规定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其他未尽事宜由高新区劳动力市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2997552
安阳高新区劳动力市场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