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决定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30名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到我区新优质初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
2.本科阶段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研究生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3);
3.本科阶段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名单见附件3)师范类专业,研究生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4. 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2022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新优质初中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岗位简介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报名与初审。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网站报名(网址:http://xwjszp.wxeic.com),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由区教育局依据本公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如报名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义,可于2022年1月21日前向区教育局陈述申辩,区教育局将及时对资格审查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
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在网上提交,格式为jpg或PDF,要求清晰、位正。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新优质初中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2,Word稿);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
(4)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PDF格式);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正副主席、正副部长)、各类奖励证书(按照获奖级别排序,最多10份)、发表论文情况(限1篇)等证明材料(PDF格式);
(7)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PDF格式)。
2.适岗综合评价。对通过初审的人员,由新吴区教育局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适岗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情况,按照不高于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3.面谈。由新吴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线上面谈考核,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网上公布。面谈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直接淘汰。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方可进入体检。报名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含《2022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新优质初中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报名表》)、无纪律处分证明,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5.公示录用。经面谈、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如遇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体检后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及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四、相关政策及待遇
1.录用人员实行区管校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正式录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2.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如符合高新区(新吴区)教育人才政策中高层次教育人才条件的按《“飞凤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见附件4)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3.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及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1891367、0510-81891363、0510-81891316、0510-81891342;监督电话:0510-81890617。联系邮箱:wxxqjy@126.com 。
六、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新吴教育网上公布(http://www.xwzhjy.com/)。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进入考点当天的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后期公告。
2.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新吴教育网上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