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永泰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永泰县污染防治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
1.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环境生态类专业;
3. 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4. 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5.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相关基础知识;
6. 性别不限。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为劳务派遣人员,不予正式入编,食宿自理。聘用后工资福利参照福州市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水平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在编人员。
四、工作地点:永泰县城峰镇龙头新村28-16号永泰生态环境局。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1月14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ythb24833160@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
(二)资格审查。从学识、品德、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在报名表中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录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参加面试,具体参加面试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面试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电话联系。联系方式: 陈先生15880069148,0591-62288669。
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7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