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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1-07 18:26     浏览量:1453

根据《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其中:旗直医疗机构16名,苏木镇卫生院8名。详见《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志从事医疗卫生事业;

4.2021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

5.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

6.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12月31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择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时间以报名之日前档案已经存放在各机构为准)。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凡是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以及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6.政法、教育、卫生等系统各类定向招录培养的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0.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招聘职位表》

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将招聘《简章》、《招聘职位表》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新左旗政务网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招聘信息请关注新左旗政务网。

(二)报名

1.报名形式:报名分两个批次,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新巴尔虎左旗卫生健康委一楼党建会议室。

3.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无合格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调整为普通岗位。

(2)第二批次: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无合格人员报名的岗位取消。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相关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招聘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报名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须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专业;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从事工作;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需完整填写项目服务类别、服务起止年月、服务单位、是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简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通过。

(三)资格审核

1.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打印并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2.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一式二份)、《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蓝底免冠彩照4张。

3.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凭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参加资格审核。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人员应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8.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新巴尔虎左旗卫生健康委一楼党建会议室。

(四)考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工作统一由新巴尔虎左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重点测试卫生健康专业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是总成绩。

3.报考岗位设置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报考岗位取消。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1月23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试题设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报考蒙医岗位、蒙药岗位的考生需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题”并使用蒙古语作答。其他岗位考生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6.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7.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新左旗政务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适时在新左旗政务网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旗卫生健康委及旗人社局组织实施。在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应聘者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及递补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新左旗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如遇特殊情况,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在所有环节中,要求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依次递补,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递补。试用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议定。

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将对报考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新巴尔虎左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可能因新巴尔虎左旗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新巴尔虎左旗政务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新巴尔虎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新巴尔虎左旗疫情防控要求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新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0---6602368

新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0---66001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6602256

本《方案》由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巴尔虎左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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