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组织工作要点>的通知》(琼组通〔2020〕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等有关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决定面向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省招聘大学生村官中,公开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公开定向招聘名额共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本次公开定向考核招聘对象为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服务的2013年和2016年省招聘的“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报考人员年龄时间计算为1986年1月17日至2004年1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续聘年限不含在内);
7.服从岗位调剂,同时承诺继续在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9.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等文件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已考录公务员、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编在岗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报名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时起至1月23日下午16时止。报名网站为: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0a22Qu0dwodSB8gocSKNSsWl6w2r5WArI4V22GwmYnSEJSBHew 本次招聘不设专业要求。
(1)选择岗位。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岗位表》、“诚信承诺书”等,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岗位报考条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服务单位及定向服务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等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公开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后,须在2022年1月23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2年1月23日16时(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2022年1月23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表》中所列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及复印件1份;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更新日期在近6个月内,且须带有二维码验证标识);
6.本人继续在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的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定向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且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关于打印面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面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定向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定向考核招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8.面试成绩相同的须当场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政府审议批复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八)聘用
聘用人员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规定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事宜,以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三)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咨询电话:0898—26699882(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0898—2669836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室)。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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