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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新工科产业学院2022年博士招聘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2-01-12 10:00     浏览量:1719

一、学院简介

莆田学院新工科产业学院是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和莆田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莆田学院与北京理工大学东南信息技术研究院双方合作共建的产教深度融合项目。学院设有5个本科专业: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和机器人工程。目前,莆田学院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院位于莆田市中心地段,交通便利,福厦铁路、向莆铁路、沈海高速、莆永高速贯通全境,高铁(动车)可直达北上广深等中心城市,高铁(动车)直达泉州25分钟、福州30分钟、厦门47分钟;周边有泉州晋江、福州长乐、厦门高崎三个机场,可抵达全国各个省份。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需求数量

需求学科专业

其他要求

1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6

软件工程


3

3

信息与通信工程


4

1

电子科学与技术


5

1

控制科学与工程


6

2

网络空间安全


7

1

统计学


8

1

仪器科学与技术


9

1

机械工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意识。

2.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科研服务。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入编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个别岗位年龄限制根据岗位需求略有调整)。

4.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健康体检合格要求。

5.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6.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人才类型与待遇标准(见下表)

人才类型

住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生活津贴

A类(领军人才)

面议

B类(学科带头人)

100-150

50万

10万元

(分五年发放)

C类(优秀博士)

D类(急需紧缺专业博士)

60-90

30万

E类(博士)

40

15万

备注: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将入编莆田学院事业编制,入编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个别岗位年龄限制根据岗位需求略有调整)。

2.引进团队: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享受以上相应人才类型的引进待遇;其它相关配套条件面议。

3.符合福建省、莆田市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由学校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另享受省、市提供的相关待遇。(如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根据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另申领购房补助15-30万元、工作津贴6万元)

4.人才类型认定另见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文件。

5.子女就学在全市范围内择校一次。

6.可参与北京理工大学东南信息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指导。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将应聘报名登记表、及其他个人材料发送到莆田学院新工科产业学院人才办专用电子邮箱:pne@pt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及其附件名请注明“姓名+博士+应聘专业”。

五、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正式公布起接受网上报名。

六、考试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新工科产业学院应聘登记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学历等情况。

(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实行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体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提前一周电话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

七、体检

(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新工科产业学院人才办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九、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不少于十年。

(四)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新工科产业学院

联系电话:0594-2692370

联系人:吴老师(18805041566)

陈老师(17605946697)

学校网址:https://www.ptu.edu.cn/xgk/

Email:pne@ptu.edu.cn

莆田学院新工科产业学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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