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东人社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教师需求实际,经研究,现将2022年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9:00—1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3日11:00—1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112280929)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学校咨询电话:0546-8622847。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13日11:00-1月25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5日16:00-1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2月9日9:00-2月1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以及《2022年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学校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月25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913907564@qq.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8622847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2年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核减计划在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及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面试前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2年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2022年2月12日上午9:00-11:30。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在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及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上公布。
(二)笔试
笔试各学科只考一科,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应聘人员放弃笔试资格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招聘计划数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5的,按到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考试时间、要求及成绩在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及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公布。
教师岗位考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考察体检、考察资格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进入同一岗位笔试范围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经递补拟聘人员人选仍然缺员的岗位,经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第二次招聘。
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尚未取得学位学历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包括国内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学校可在体检考察后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时间由学校确定)签订三方协议,考生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察体检工作进度分批次进行,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东营市教育局同意后,在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及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上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东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所招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调整。
八、其他事项
1.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拟聘用人员为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国内或留学回国),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按规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资料,否则不予聘用。
3.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及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管理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46-8624398,0546-8622847
监督电话:0546-8624693
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