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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古蔺县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5:26     浏览量:1779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古蔺县2022年第一季度拟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调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提前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xian.gov.cn/zwgk/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县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编码为2022125001-2022125007岗位,县内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编码为2022125001-2022125008岗位,其余岗位均不得报考),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聘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月18日。

4.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已满。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主要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选调岗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18:00止。

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打包发送的材料须以“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资料:①《古蔺县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③限中共党员的职(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出具中共党员身份认证材料1份;④同意报考函1份(县内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县外报考人员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⑤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主(代)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上午12:00。报考者应在投递邮箱次日登陆自己邮箱查看是否收到资格初审意见,未收到初审意见的请拨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打印《报名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选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调配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022年1月20日,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xian.gov.cn/zwgk/rszl)发布调减、取消岗位公告。

(四)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合格且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于2022年1月21日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收件箱打印准考证,如未收到准考证的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为2022年1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数。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xian.gov.cn/zwgk/rszl)公布。

4.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六)现场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调人数2倍,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暂定于2022年1月底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xian.gov.cn/zwgk/rszl)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2.审查要求:现场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的主(代)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选调条件进行,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同意报考手续(县内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县外报考人员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附件3),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如系事业人员,须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占编聘用文件等)、现聘岗位的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或职级的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

(6)岗位编码为2022125003、2022125004、2022125009、2022125011、2022125015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1月18日。

(8)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2份。

凡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七)面试
1.面试方式:所有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选调单位主(代)管部门组织,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核

选调单位主(代)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核组还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十一)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十二)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xian.gov.cn/zwgk/rsz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有试用期的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聘用后,从县外选调人员在古蔺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古蔺县。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笔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笔试,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笔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蔺考生,需提供本人笔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蔺考生,需提供本人笔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笔试,提供本人笔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笔试当天,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需提供的人员准备),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现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笔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笔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笔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带至临时观测点进行个案预判后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和古蔺县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泸州市和古蔺县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参加古蔺县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生在笔试前应签署《古蔺县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期间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830-723395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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