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代表学校管理继续教育的职能部门。学院依托学校优良的办学条件和雄厚的办学实力,根据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开展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岗位培训等工作,以规范的教育管理、优秀的教学服务为保障,推动继续教育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学历教育型向非学历教育培训型转变,努力创建具有湖南城市学院特色的继续教育品牌。学校多次获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2015年,我校被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确定为省级“学习服务中心”,现有成教学生20000多人,自考生1000多人。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综合办公室、学历中心、培训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学历中心工作人员1名、培训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
1.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做好制度建设、行政综合管理、会议组织工作;
2.做好文秘档案、资料管理、保密等工作;
3.负责对外沟通协调及接待服务工作;
4. 协助部门做好报账、出纳、会计核算等财务相关工作;
5. 负责学院日常各类资料的复印任务。协助完成相关数据资料的汇总、整理与报送工作;
6.负责党员发展工作;负责直属党支部党务工作;
7. 各部门资料的收编以及整理,贯彻和落实院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学历中心工作人员
1.负责日常教学、考试和教师的管理工作;管理网上学习平台;负责毕业生答辩工作,并上传毕业答辩成绩;协助做好学历中心的各项工作;
2.负责毕业生档案整理、归档;负责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负责学位申报和数据上报工作;协助做好学历中心的各项工作;完成好院领导及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完成好院领导及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培训中心工作人员
1.负责学院培训服务相关工作,主要负责根据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教学管理与服务;
2.协助做好客户维护与市场拓展工作;
3.起草有关规章制度、通知公告、工作总结、新闻等相关文字材料;
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岗位要求
(一)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
1.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严守机密、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11、985高校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汉语言、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3.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4. 熟练掌握OFFICE、WORD、PPT等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写作、新闻稿写作能力;
5.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二)学历中心工作人员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11、985高校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男性优先;
2.责任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电脑操作熟练,能掌握WORD、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4.有学历教育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培训中心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11、985高校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等教育、汉语言、计算机专业优先,男性优先;
2. 爱岗敬业,乐观开朗,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 熟悉国家相关行业的政策法规,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培训、大学生创业培训、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等。学习能力强,善于接受新事物;
4. 热爱教育培训工作,为人大方得体,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强,具有较好的职业形象和综合素养;
5.心理素质好,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7.具有教育培训相关实习经历或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六、待遇情况
1.本岗位属于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工,按国家政策参加医保、社保等,录用人员将与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工作实行目标任务制,工资由基础年薪+奖励性绩效构成;
2.工作期间聘用待遇按《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编外工作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元月10日~2022年2月20日 ;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填写完整的《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编外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个人简历(含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21367717@qq.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xx(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和政治审查
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确定,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与考核具体安排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三)笔试
笔试共一科,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计算机基础知识、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命题作文占40分。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3.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将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相关事宜。个别体检不合格者需再经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学校专家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将于学院网站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学院聘用人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学院协助聘用人选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全程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院可随时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录用工作:
1.应聘者个人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
2.所递交的个人资料信息虚假;
3.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应聘者实际录用的情况。
(二)已报名应聘,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工作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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