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滨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滨人组发〔2018〕3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操作规程(试行)》(滨组发〔2019〕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要求详见《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职位表》(附件1)。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学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体检考察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招聘人员属于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情况在学校网站(www.bzpt.edu.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bzzyxyrsc@163.com)进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压缩成文件包发送,所有材料需转换成PDF文件格式。压缩包及邮件请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2.报名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滨州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01年及以后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就业推荐书》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身份证(正反面);
(5)如应聘人员存在人事(劳动)关系,应聘人员应主动向单位汇报,并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最迟于考察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终止招聘程序)。同意应聘的证明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是否同意参加滨州职业学院招聘,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工作业绩材料:承担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著作,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表彰证书、高层次人才称号等。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按照有关规定,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学院组建高层次人才评议委员会,负责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单独通知,面试成绩在滨州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一)全职引进并与学院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基本待遇如下:
1.满足学院护理专业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群建设需要的博士。提供60万元安家费;根据持有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30万元。
2.满足学院本科层次专业建设需要的博士。提供50万元安家费;根据持有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20万元。
3.满足其他专业建设需要的博士。提供40万元安家费;根据持有项目,提供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15万元。
4.对以上引进的人才,服务期内,学院每月发放人才津贴2000元,享受不低于副教授的相关待遇。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通过重点人才绿色通道评聘副教授。
6.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7.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协助办理人才配偶工作调动、入住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有关事宜。
8.其他事项和待遇可按照“一人一议、一事一议”原则协商。
(二)柔性引进的,具体待遇面议。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滨州市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执行。
3.欢迎未涵盖在本次岗位条件内的高层次人才积极投递简历、询洽学院招聘热线。
咨询电话:0543-5089519。
附件:
滨州职业学院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