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东营市第一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报名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东营市第一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3)。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5日9:00—1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5日11:00—1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东营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dyyz.net)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月25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546-6079766。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15日11:00-1月26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15日11:00-1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一中学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1月27日9:00-2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笔试准考证在面试结果出来后现场发放)、《东营市第一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学校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月2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dyyzjwc@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6079766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东营市第一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近3年来在公开招聘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专业岗位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核减计划在东营市第一中学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3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东营市第一中学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1)。
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规定时间之前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评价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评价。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体育教师岗位实行面试前置,其他岗位全部实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笔试各学科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2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
(体育岗位笔试时间:2022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1.实行面试前置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5时,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具体要求见“2022年东营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前置岗位面试通知”。
2.实行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4至5人的,按15人确定;招聘6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重点考察学科专业素养和专业工作能力。
考试结束后,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0%、4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先笔试后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经递补拟聘人员人选仍然缺员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可面向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规定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组织安排第二次面试。
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尚未取得学位学历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包括国内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学校可在体检考察后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时间由学校确定)签订三方协议,考生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东营市教育局同意后,在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营市教育局、东营市第一中学的门户网站上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东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服务年限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一中学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拟聘用人员为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国内或留学回国),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按规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资料,否则不予聘用。
本简章解释权归东营市第一中学。
咨询电话:0546-6079766 监督电话:0546-6079766
东营市第一中学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