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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2022年公开选调区级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0:40     浏览量:156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和规范干部人才合理流动,根据《金口河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区内中小学校公开选调区级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区级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

金口河区初中、小学在编的事业人员(其中初中教师1名、小学教师3名)。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聘用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选调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12:00前。

3.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楼306室,电话:0833-2713333)。

4.报名资料:

(1)《金口河区2022年公开选调区级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电子版)。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报信息,并附红底照片。

(2)事业人员招录文件。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职位确定。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开考比例,实行择优选调。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计划,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缩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四)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测试政策理论、时事政治等为主。按选调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3:1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测试语言表达、履职能力等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

(六)选调试用。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选调对象,试用1个月,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试用考察,主要测试拟选调对象的岗位适应能力。

(七)办理调动。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岗位需求、顶岗试用情况,讨论决定是否正式调动。决定正式调动的,按程序签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并重新定岗。因不胜任岗位要求,决定不调动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区纪委监委检举,也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说明。

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502221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27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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