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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0:46     浏览量:153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菏泽经济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4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不能应聘的情况,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岗位除外)。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九)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可报考定向岗位:

1、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2、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开发区、已经到开发区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二、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9:00—1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24日11:00—1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菏泽开发区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hzkfq.gov.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写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24日11:00—1月27日16: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4日11:00—1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1月27日10:00前及时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人事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5961185),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需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22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人民路668号)。确认时,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报名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调整岗位的情况,在菏泽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hzkfq.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规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服务基层项目类别的相关证件和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证明或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设定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前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菏泽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hzkfq.gov.cn/)发布。

本次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执行。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市、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其他

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菏泽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hzkfq.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0—5961185

菏泽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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