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的《马鞍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马机编办〔2019〕66号)要求,及市委编办核定的我局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指标,现就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学历、专业等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计划表》中的“45周岁以下”为“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17办公室(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3. 报名者须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需粘贴本人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
(3)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 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或“人力资源招聘群”公布。
(三)考试
考试形式根据报名人数决定。01岗位成功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的(含)将直接进行面试,成功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进行。02岗位将进行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驾驶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不带入其他环节成绩。
2.驾驶技能测试
(1)确定驾驶技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驾驶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驾驶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应聘者公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成绩合成:驾驶技能测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
1. 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 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 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人才网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农业农村局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用工形式和聘用期限
岗位1的聘用人员与市农业农村局直接签订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岗位2的聘用人员与市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中期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招聘的聘用人员,由市农村农业局负责日常管理。市农村农业局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执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印发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人社〔202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马机编办〔2022〕79号)。其中,岗位1的二级船长起聘工资,按该通知中规定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九档为基数;岗位2的驾驶员实际从事驾驶工作3年以上的可直接定2档(工勤技能类)。
六、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安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招聘群”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55-2486411(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706(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55-2366783(市农业农村局)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