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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2届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1:55     浏览量:2106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2届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毕业生(含2020、2021届择业期未就业的硕士毕业生)。

2.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

共计55个招聘岗位计划,具体如下:

1.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49名:初中语文教师3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3名、初中政治教师1名、初中历史教师2名、初中体育教师1名、初中物理教师2名、初中化学教师3名、初中地理教师1名、初中美术教师2名、初中音乐教师2名、小学语文教师12名、小学数学教师9名、小学音乐教师2名、小学体育教师2名、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名、初中心理健康教师1名、小学心理健康教师1名。

2.抚州市阳光学校4名:初中体育教师1名、初中心理健康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

3.抚州市保育院2名:幼儿园教师2名。

三、岗位条件

条件详见《江西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2届硕士研究生和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1.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30周岁以内指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所有应聘者均应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还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具体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版);相关专业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4.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22年2月6日下午17:30,下载附件报名表和准备相关材料通过邮箱报名:f8263417@163.com。联系人:饶老师,0794-8263403。报名所需材料为报名表(word),毕业证(2022届毕业生只需学校成绩单)、学位证(2022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2022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身份证,请考生以“姓名+报考学校名称+报考岗位”命名打包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邮箱。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8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为: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报名所需材料为报名表,毕业证(2022届毕业生只需学校成绩单)、学位证(2022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2022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持个人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参加招聘活动,省外考生还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4.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门学科,考生可根据个人意向最多选报2所学校志愿,请现场报名考生将报名表递交第一志愿填报的学校。

5.请报名考生备注姓名+学校加入下方QQ群,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二)招聘形式和时间

1.部属公费师范生采取面谈形式进行签约招聘。招聘时间为:2022年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为: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

2.硕士研究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加答辩形式进行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总分100分,设定70分为合格线。根据岗位数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并进行签约。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8:30开始;面试候测地点为: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

(三)体检与政审

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抚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组织入闱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等工作,不合格者取消就业协议。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抚州教育体育、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抚州市政府批复后,办理拟聘人员上编、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4.放弃聘用资格者;5.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六、咨询电话

抚州市教体局:0794-8263403,邮箱f8263417@163.com;

抚州市人社局:0794-8222130、8222293;

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18827941919(李老师)

抚州市阳光学校:17770460607(邱老师)

抚州市保育院:17779451828(董老师)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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