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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0 17:39     浏览量:2679
  •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的2017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惠丹等279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7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2017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岗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资格证;
    5.岗位要求应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6.岗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户口簿(中专、大专学历的考生须提供);
    8.报名登记表;
    9.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10.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海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海城区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北海市第一中学解放路校区(北海市文明路13号)
    (五)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7年7月16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0779-3030525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9-3075303
    附件下载:
    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
    北海市海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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