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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关于从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6:35     浏览量:1805

为进一步拓宽乡村振兴等专干晋升渠道,增强岗位吸引力,调动乡村振兴等专干工作积极性,现就关于从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聘)计划

计划招录4名公务员,招聘27名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录(聘)对象及条件

招录(聘)对象为全市在职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和纳入自治区人社厅统一招聘计划的村(社区)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乡村幼教人员等4类专干,工作满2年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有1次及以上优秀等次。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上靠得住。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视察西藏重要讲话和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与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划清界限,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2.工作上有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村(社区)工作,积极履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职责任务,协助村(社区)“两委”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

3.作风上过得硬。宗旨意识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热心服务群众,积极做群众工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得到党员和群众普遍认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聘)

1.有涉黑涉恶、支持发展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等情况的。

2.三年内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受过行政拘留以上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有关机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担任专干期间未严格执行在村(社区)工作、定期汇报、请销假等制度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录(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30日)

此次招录(聘)采取线下报名,乡村振兴等专干需填写《西藏自治区从乡村振兴等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到各乡镇党委进行现场报名,任专干期间有受表彰、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在村(社区)担任职务等加分情况的,需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2022年2月10日—2月20日)

各乡镇党委对本乡镇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考核等次、表彰情况特别是现实表现等情况认真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组织部会同县(区)纪委监委机关、统战、政法、民宗、公安、人社、信访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出具联审情况报告,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昌都市委组织部。昌都市委组织部会同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征求同级纪委监委机关、统战、政法、民宗、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

(三)笔试(2022年3月5日)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总分各为100分。

2.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的50%+申论得分的50%。

3.笔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四)加分

1.加分项为:担任乡村振兴等专干期间受到省级、地市级、县(区)级表彰的分别加4分、2分、1分(按表彰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现任村(社区)正职加4分、任“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加2分,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社区)党小组组长(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组长、网格长、双联户户长,或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加1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加分,不累加)。

2.加分按7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2022年3月15日)

1.根据笔试和加分成绩,按照拟招录(聘)名额总数的1:3确定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视察西藏重要讲话和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党章、党规、党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基层党建知识、群众工作方法等。

3.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公示及录(聘)用(2022年4月2日—6月1日)

1.体检:根据此次招录(聘)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70%+面试成绩×30%),按1:1的比例择优提出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公务员须为2020、2021年度考核均为优秀且成绩排名靠前),并组织到昌都市人民医院体检。

2.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录(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在西藏日报公示5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举报或经核查不影响录(聘)用的,报经自治区党委同意,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

四、使用和管理

(一)此次招录(聘)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录(聘)用后须继续在本村(社区)工作5年以上,不得调往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工作,符合条件的可担任村(社区)干部、选调生或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此次招录(聘)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按期转为正式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录(聘)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自录(聘)用通知下发之月起享受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相应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不再享受原乡村振兴等专干待遇。

中共昌都市组织部 昌都市人社局

2022年1月25日

附件:西藏自治区从乡村振兴专干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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