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基层民政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转,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1名社会救助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鼓楼区街镇社会救助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能适应街镇基层工作、服从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
(2)年满18周岁,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文秘写作能力;
(4)具有福州市五城区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吃苦耐劳、热爱民政工作,具有较强群众服务意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核:2022年2月7日至2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持相关报名材料至鼓楼区民政局办公室(鼓楼区津泰路98号1号楼五层)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核。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实填写《鼓楼区社会救助协管员报名表》(报考人员自行在鼓楼区政府网站下载并用A4规格纸张打印,粘贴1寸免冠证件彩照或直接彩印)。
3.其他事项。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现场提交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咨询电话:87534847。
四、考试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鼓楼区政务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工资按照养老救助协理员工资标准发放,人员经费每年6万元(含五险一金)。办理用工手续的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办理用工手续的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递补
聘用人员辞职或自行离职造成缺额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岗位管理。聘用人员接受双重管理,采取区民政局为主、街镇为辅的方式进行岗位管理。由区民政局统一调配人员力量、安排工作任务和组织业务培训,各街镇负责日常管理。受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受聘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由区民政局和十街镇共同考核,如考核不称职或受聘人员受到效能告诫等处分,将予以辞退。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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