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用人需求,优化医院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2022年第二批紧急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报考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即1986年1月26日至2004年1月25日;
报考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即1981年1月26日至2004年1月25日;
报考岗位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的,按照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即1976年1月26日至2004年1月25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2年1月25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如有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且考试考核通过的,可先行上岗,但需在2022年7月1日前将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报送至医院,如无法提供的,取消入职资格,并不再进行递补。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
报名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1月25日(含)。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2年,试用期2个月,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工同酬同待遇,从聘用当月起按照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信息发布
在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因本次为紧急招聘,考生需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网站,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7日12时—1月28日12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1月27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sydlrmyy/index.html#/inde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由本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之前随时查看是否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改报。1月28日12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1月28日16时前改报,1月28日16时起改报服务截止。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招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六、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事业单位职业能力测验,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拟录取人员以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关于笔试的具体安排将在1月28日下午发布公告,因紧急招聘,请考生安排好时间并随时关注后续在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或综合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证明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根据初试加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关于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请随时关注沈阳市卫健委及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发布的信息。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六号楼 二楼)
医院网址:http://www.sysixhospital.com
联系电话:024-23260053、024-23260105
举报电话:024-23260109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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