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崆峒区劳动监察大队公开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9:41     浏览量:1694

因工作需要,崆峒区劳动监察大队计划公开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截止报名之日,具有崆峒区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文秘专业、法律事务专业、法学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可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至9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8:30-12:00、14:30-18:00。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等证件扫描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自行下载填写《崆峒区公开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上资料打包压缩后备注姓名发送至839873050@qq.com。

2.现场报名。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崆峒区公开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两份到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10楼1011室报名。

3.应聘人员要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100分,由评委根据应试者综合表现,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的50%与加分项的和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选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退役军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总成绩加5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2.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有政策规定影响选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崆峒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对考察不合格、公示期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期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九)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

1.基本工资:每月2500元。

2.绩效工资:根据聘用人员数量,实行总量管理(每人每月500元),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3.工作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的,从次年1月起增加工资50元/月。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5.劳动监察协管员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崆峒区劳动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实施,不占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体检、培训等福利待遇。

三、疫情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安全健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和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和考点,全程佩戴口罩。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不得与未规范管理的治愈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近1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等人员和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三)根据平凉市崆峒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公告,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个人通行和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在考前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崆峒区公开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为保证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咨询电话: 0933-8352180

监督电话: 0933-8232228

(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崆峒区公开选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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