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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0:56     浏览量:2422

盘锦弘信劳务有限公司受盘锦市大洼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现面向社会为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职工49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计划信息表》。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七)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专业、特殊岗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八)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2年9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dawa.gov.cn/)、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微信搜索“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考流程:现场报名审查→发放准考证→统一考核。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8日进行(节假日除外)。

注意: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承诺仔细阅读并确认无异议后进行申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商业街22号一楼盘锦弘信劳务有限公司107室。

3.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所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需自行打印并认真填写《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携带学校开出的学籍证明材料;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1份;

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准考证发放:准考证下发时间2022年2月9日下午,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审查

由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民医院、盘锦弘信劳务有限公司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考生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上报招聘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考核

1.考核工作由盘锦弘信劳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盘锦市大洼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指导。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分数即为考核分数,如考核成绩相同的加试后重新确定。考核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对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成绩=考核分数+加分项目分数,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成绩相同者,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绩及时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微信搜索“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公布。

2.参加考核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不允许将教材、教辅材料及一切通讯设备带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3.参加本次考核的所有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有异常情况,须主动报告,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参加考核。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一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核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退离考场。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核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dawa.gov.cn/)、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微信搜索“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盘锦弘信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弘信劳务有限公司提出,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盘锦市大洼区卫生健康局和大洼区人民医院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由报考其他岗位的优秀人员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dawa.gov.cn/)、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微信搜索“盘锦市大洼区人民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盘锦市大洼区卫生健康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予以正式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被医院录用后需与医院签订协议,五年内不允许离职。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27-3531412

纪律监督电话:0427-3531142

电话咨询时间: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8日(节假日除外)

具体时间如下: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盘锦弘信劳务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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