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施秉县第一中学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2022年施秉县第一中学决定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6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引进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招聘工作由同级组织、编制、人社、教科、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施秉县第一中学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1年2月19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高中教师,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专业和需具备的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 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2年2月17日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22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 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2月18日9:00至2022年2月22日17:30
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资料(扫描件)压缩后以“姓名+招考职位”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bxjkjrsg@126.com。
2.报名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诚信承诺书(须签名按手印)等扫描件及报名表电子版;同时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对应聘的急需紧缺人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商县人社部门确定),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直接参与面试(面谈)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开展(最迟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
(六)审核备案
经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县(市)人社部门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亲属关系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引才个各环节报考者、考务工作者均应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七、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
八、待遇
达成协议并被正式聘用的,工资待遇按贵州省黔东南州政策标准执行,同时还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补助
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第一中学的优秀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5万元/人。
2.住房奖励
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第一中学的优秀人才,在指定区域购买商品房的,学校为其补助首付款25万元/人(限一套),按揭部分由引进的教师其本人自行承担,住房产权归属引进的教师本人。
3.生活保障
实施家属随迁政策。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第一中学的教师家属按有关规定办理落户,子女可在县内择校入学。配偶申请调入我县工作优先予以考虑。县委组织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协调办理随调手续。
4.相关规定
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第一中学的教师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的聘用合同。安家补助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一次性兑现。
九、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855-4229837 (县人社局)
0855-4224037 (县教科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