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体育局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选聘教练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体育局田径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田径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田径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田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田径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田径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体操举重柔道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体操、举重、柔道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体操、举重、柔道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体操、举重、柔道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体操、举重、柔道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体操、举重、柔道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摔跤、拳击、跆拳道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摔跤、拳击、跆拳道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摔跤、拳击、跆拳道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省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的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游泳、跳水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游泳、跳水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游泳、跳水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游泳、跳水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游泳、跳水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水上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水上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水上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水上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水上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大球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篮球、排球、足球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篮球、排球、足球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篮球、排球、足球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篮球、排球、足球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篮球、排球、足球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自行车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自行车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自行车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自行车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自行车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自行车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射击射箭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射击、射箭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射击、射箭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射击、射箭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射击、射箭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射击、射箭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乒乓球、羽毛球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乒乓球、羽毛球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乒乓球、羽毛球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乒乓球、羽毛球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乒乓球、羽毛球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武术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武术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武术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武术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武术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承担为武术运动发展筹措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
河北省体育局冬季运动中心:承担主办和委托举办国际性、全国和全省冬季项目比赛的工作;承担全省冬季项目优秀运动队队伍建设以及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参加全国及以上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等工作;承担全省冬季项目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等级申报和全省冬季项目运动员的注册、转会、运动成绩申报等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河北省体育局选聘教练员24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体育局事业单位2022年选聘教练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省体育局官方网站(www.hebsport.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有2种:一是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二是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招聘单位。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选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报名人员,需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测评考核
1.测评时间与地点:测评时间为2022年2月,具体时间地点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2.测评方式:测评采用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相关能力。测评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成绩当天在测评地点显著位置张贴。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各岗位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体检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测评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体育局官方网站(www.hebsport.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选聘过程有关事项均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在此期间确保通讯设备通畅。
联系人:梁慧慧;联系电话:85266376
河北省体育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