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无医疗差错事故;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能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执业资格 | 其他 | |||
1 | 外科医师 | 6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除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员外,其他学历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年龄要求: 1.未取得职称28周岁以下; 2.初级职称35周岁及以下; 3.中级职称38周岁以下。 |
2 | 内科医师 | 10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3 | 中西医结合医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除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员外,其他学历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年龄要求: 1.未取得职称28周岁以下; 2.初级职称35周岁及以下; 3.中级职称38周岁以下。 |
4 | 麻醉科医师 | 2 | 专科及以上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
5 | 五官科医师 | 2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 | ||
6 | 口腔科医师 | 2 | 专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 ||
7 | 医学影像(放射)医师 | 2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
8 | 医学影像(超声)医师 | 1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
9 | 护士 | 20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 | 执业护士 | 1.身高要求:女性,158cm及以上;男性,168cm及以上; 2.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 3.全日制本科学历者身高、年龄可适当放宽。 |
10 | 检验技术 | 2 | 全日制本科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年龄要求: 1.未取得职称及初级职称28周岁以下; 2.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 | |
11 | 康复治疗技师 | 2 | 全日制本科 | 康复治疗学 | ||
12 | 药事管理 | 2 | 全日制本科 | 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 | ||
13 | 调剂药师 | 1 | 全日制本科 | 临床药学、药学 | ||
14 | 医事法律 | 1 | 全日制本科 | 法学相关专业 | 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 | |
15 | 病案编码员 | 2 | 全日制专科 | 病案编码相关专业 | ||
16 | 市场营销 | 2 | 全日制本科 | 市场营销相关专业 | ||
17 | 行政人员 | 3 | 全日制本科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档案学、文秘专业、秘书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 ||
18 | 财务人员 | 2 | 全日制本科 | 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 ||
合计 | 65 |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内江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交报名资料。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需在工作日进行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
资格审查资料:
1.《》1份;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和学位网学位证明1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各1份。
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根据情况通知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
(三)综合测试
1.医师、护士岗位综合测试为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其他岗位综合测试为笔试、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3.综合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实施方案》,综合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并按医院要求完成相关项目检查,不参加体检者即视为放弃本次招聘机会。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及公示情况,由医院研究决定聘用人员名单,实行编外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本公告由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10809(内江六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32-2210808(内江六院监察室)
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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