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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港市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1 11:43     浏览量:2992
为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7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除原同意降低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外), 入围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陆小凤等1032名考生(含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材料
(一)时间:2017年7月13日8:00至7月17日18:00(15-16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
1.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资格审核地点: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
联系电话:0775—4560560
2.报考县市区的考生资格审核地点:
港北区:贵港市港北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荷城路中段阳光都市小区南门) 联系电话:0775—4558050
港南区:港南人力资源市场(南山寺路口江南商贸城13栋3-4号)
联系电话:0775—4591715、4591712
覃塘区: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3号
联系电话:0775—4861026
桂平市: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单位人事管理股(大成中路352号)
联系电话:0775—3325216
平南县: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单位人事管理股(雅塘街1号四楼)
联系电话:0775—7861016
3.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具体见《2017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三)材料
1.自行打印《2017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
3.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师)的报考人员凭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生源地为本市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未转回本市的,需出具入学前转出地派出所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报名时间截止后辞职或报名时间截止后再由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出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免笔试招聘岗位的人员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7. 2017年普通高校、职业技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4月2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9.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10.定向招聘退役士兵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11.原在贵港市辖区“四项目”服务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未入围考生不需参加资格审查。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1.自愿放弃面试的,于2017年7月13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2.报送审查材料原则上由本人提交,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提交,须提供考生本人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3.遗失相关证件的考生,须提供发证机关的相关证明。
附件下载

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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