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聘用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人数
共招聘3名工作人员:办公室综合岗位1人,污染防治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学历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安排表。
(三)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2月16日-02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路7号赣州高速路政培训中心二楼。咨询电话:0797-8378269。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下载附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⑤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围人选。
1.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可安排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需全程戴口罩。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凡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如不能提供近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凡体温≥37.3℃的,请不要前往报名、面试现场,以免承担防疫安全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