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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中心幼儿园招聘启示

发布时间:2022-02-17 10:34     浏览量:1541

杨庙镇中心幼儿园是江苏省优质园,园内环境优雅,各项配套设施完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因工作开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幼儿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1987年2月1日之后)以下,已在教学岗位上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或区级以上名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2月1日以后),具有学前教育专科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胜任本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 2月1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22年2月18日到杨庙镇中心幼儿园(杨庙镇幸福路)现场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3.报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老师,17351378528。

4.报名时须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合格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⑥一份个人简历说明。

5.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作出相应承诺,报名表中填报的内容须真实有效,对不如实填写的经审查后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比例为4 :6,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考试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杨庙镇人民政府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有关考察办法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执行所在单位同类人员的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工资待遇按照镇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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