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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选聘群众监督员(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7 10:43     浏览量:1651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政务服务窗口作风转变、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简阳市行政审批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群众监督员(营商环境观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人员构成

“群众监督员(营商环境观察员)”(以下简称监督员),是指按程序聘任,协助简阳市行政审批局开展政务服务监督评价、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人员,从工作单位在简阳市区域内,市人大代表、镇(街)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镇(街)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2.未受到过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

3.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熟悉政务服务窗口工作;

4.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在本市工作、学习或生活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热心公益,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督员工作。

三、工作职责

1.对简阳市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2.收集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参与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配合开展相关检查、暗访等;

4.配合简阳市行政审批局宣传在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营商环境、创新服务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举措以及成效。

5.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参与全市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配合营商环境监督检查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宣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及措施等工作。

四、组织管理
1.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开展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根据每年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继聘,受聘期满自然解聘。
2.简阳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监督员的日常工作,落实专人与监督员联系,及时收集、整理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建议,每月汇总一次;
3.简阳市行政审批局将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推动解决,并进行反馈;
4.简阳市行政审批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通报政务服务开展情况,邀请监督员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综合点评,交流监督工作情况。
5.监督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简阳市行政审批局将予以解聘:
(1)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
(2)利用监督员身份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和特权,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监督员的;
(4)本人申请辞任监督员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半年不履行监督员职责和义务的;
(6)在工作单位或推荐单位受到重大处理、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的;
(7)有其他不宜继续担任监督员的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或有关组织推荐;

2.简阳市行政审批局考察审核后决定聘任人员名单,在简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简阳服务公众号公示;

3.对决定聘任人员颁发聘用证书、工作证件。

六、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下载附件《》,按照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jyszwfwzx@163.com。

2.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证件照电子版到简阳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办公室(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10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028-27227072。

附件:

简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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