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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次高技能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7 10:50     浏览量:2139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招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职教师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编制内高技能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电气自动化专业高技能人才1人。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高技能人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4.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领办人或负责人;

5.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6.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个人修养素质高。

2.身心健康,作风正派;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少于八年;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次高技能人才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1.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2.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btc.edu.cn)。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谈话、面试、体检、公示、政审聘用。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7日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2日至3月7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资质证件、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复审谈话条件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3月9日至3月14日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复审环节采用谈话方式进行,复审环节人员比例最低为1:1,对达不到复审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3月10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查询是否取得复审谈话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在资格复审后予以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共计三个环节:工作业绩考核评定、试讲、专业技能水平测试。

(五)面试总成绩确定

1.面试总成绩=工作业绩考核评分×30%+试讲×30%+专业技能水平测试×40%。

2.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后续环节不替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过程中,经审定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院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6-2985598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察面试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公告》由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985598

附件: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次高技能人才拟招聘岗位表

序号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岗位

类别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大类

考试形式

其他要求

计划

时间

备注

1

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师

2022001

专业技术岗位

1

53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自动化类

面试

考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领办人或负责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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