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明城镇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抢险救灾综合处置能力,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招聘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明城镇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队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现实表现和政治素质良好。
(二)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健康标准;身高168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志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四)男性,年龄20-35周岁(1986年2月14日以后至2002年2月13日以前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持有准驾车型为C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
(七)佛山市高明区户籍。明城镇户籍退役军人、消防退役军人优先录取。体能测试3000米长跑成绩优异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薪酬待遇及工作要求
(一)工资待遇参照《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薪酬方案》执行;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队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于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报名地址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明城镇城三路旧三防信息指挥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②准驾C1及以上等级机动车驾驶证;③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④《高明区明城镇公开招聘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队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并贴上照片;⑤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⑥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审批表(如有则提供);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提交报名材料后,应聘者加入招聘微信群。应聘者以“应聘岗位+姓名”加入“明城镇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招聘群”,以便及时联系招聘相关事宜。
4.资格审核:报考对象资格由明城镇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杠端臂屈伸和3000米长跑。体能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体能测试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加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和受到军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0分,荣立三等功的每次加10分,获嘉奖的每次加1分,以应聘者提供的立功受奖审批表(复印件)为准。
应聘者可在“明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总成绩及排名。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及其考试成绩将通过“明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保留一年,如需补录将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进行。)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照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政审人选,由录用单位按照录用政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政审工作。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政审人选,由录用单位研究最终决定。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明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后请保持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计划生育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3.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联系电话:0757-88836119。
4.本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所有。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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