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为铁力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安局临时聘用人员17人。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具有铁力区域内城镇户籍,男性,年龄在20-30周岁(1992年2月14日-2002年2月14日出生)的就业困难人员,要求身高175厘米以上(含175厘米),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事处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和在职参加养老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
1.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铁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3室(城南街516号)。联系电话:0458-2283353。
4.报名要求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版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
(5)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项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退役军人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成绩加10分),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6.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月22日。
报名结束后由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上岗人员和参加考试人员。
(三)选聘及考试办法
(1)如报名的退役军人人数不满计划招聘人数(17人),退役军人符合报名条件者在体检、政审合格后直接录取,剩余岗位面向退役军人以外的其他人员通过笔试、体能测试程序择优录取。
(2)如报名退役军人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7人),将通过笔试、体能测试程序择优录取。
(3)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在铁力市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学历较高者进入体能测试,若学历相同年龄较小者进入体能测试。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体能测试组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400米跑。400米跑的合格标准为:2'10"内,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成绩在铁力市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政审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体检工作组对体能测试合格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市就业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录用及待遇
(一)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免费培训,培训内容以岗位实际工作内容为主。
(二)聘用期限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聘用协议,1年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及工作表现续聘。
(三)待遇
1、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为每月2500元。
2、聘用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