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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9:48     浏览量:1443

为进一步加强宜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救援、消防宣传、接警调度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2)年龄在18-30岁(1992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之间出生)之间(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校正后视力不低于5.0;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被原公安消防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及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体能测试、岗位加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9:00至2022年2月28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yczdzzb@163.com, 报名表见附件2,若发送成功会进行邮箱回复,并发送招聘人员微信群聊二维码。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此次招录不组织现场报名。办公室电话:0795-3289119,联系人:皮坚,15079529680;联系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满分成绩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100米跑占20%,俯卧撑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3。

(4)体能测试组织:由作训科、队务科、战勤保障科会同专职办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表进行检录,检录合格后领取号码牌进入待考准备。

(5)成绩应用:30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直接取消下轮考试资格,以体能测试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三)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4)面试组织: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候考室进行查验。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面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5)成绩应用: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四)岗位加试

(1)时间:面试结束后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加试内容:满分成绩为100分,根据所应聘岗位的岗位需求进行加试。

(4)加试组织: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加试。加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五)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轮考试资格,所缺名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5)体检组织:由卫生队会同专职办共同组织实施。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岗位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如遇总成绩同分情况,录用面试成绩高者。

(七)公示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在宜春消防网(www.ycxf119.cn)、宜春就业网(www.yc9y.com)和公众微信号“宜春消防”公示3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四、队员待遇及保障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周轮休两天;

4.工作满一年后,按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47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38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试用期仅发放岗位基本工资)。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岗位表、报名表、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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