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法警6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限男性;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转业军人、警务专业、具有警务相关从业经历、持有C1驾照以上且驾驶技术娴熟者优先录取;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曾被其他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
2.报名地点
吉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吉州区老虎江路与龙盘路交汇处)。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党员证件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证的可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相关的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待定。
测试结束后,我院政治部将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的人员,将会电话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内容。
(五)决定聘用
吉州区法院根据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面试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应聘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疾病史、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发现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期内表现合格者期满后予以正式录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本院聘用人员执行。
本公告由吉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8328919、19970648723(谢)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