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志愿献身消防队伍建设。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纪律性强,责任感强,身体素质好,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吃苦精神。
(四)政治审查合格。
(五)年龄在18-26岁之间,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籍贯不限。
(六)原武警消防退伍战士或消防转改后退出的消防员,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素质的可优先录用。
(七)有汽车驾驶(B证以上)、车辆维修、机械电路维修、新闻摄影、通讯调度、信息传递、户外运动、地震水域救援、医疗急救等特长的可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年龄,退伍军人经专业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请咨询报名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28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直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7.参与邪教组织的。
8.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9.体检不合格的。
10.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1.曾在本市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开除或辞退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
13.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
招聘男性,灭火救援岗位人员69名,消防车驾驶岗位人员18名。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灭火救援岗位,年龄在18-26岁之间(1995年3月-2003年3月之间出生),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至28岁(1993年3月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A1、A2驾照中任一种,且实际驾龄达到3年,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消防救援或队伍管理教育工作特长,或持有国家认可资质证书且有利于消防救援工作的,可面谈。
2.以上岗位人员,均须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情况良好,政治审查合格。
三、福利待遇
(一)薪资待遇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襄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2.管理职务津贴:200元/月-1200元/月。
3.特殊人才岗位津贴:100元/月-1200元/月。
4.社会保险:统一办理,按国家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5.年终绩效奖: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年终绩效奖。
6.入职满一年后可参加评级定档,工资待遇随档次调整。
7.各地工资区间详见附表:
(二)其他福利
1.住宿条件优越,与消防指战员同吃同住;免费享用消防站网吧、影院、游艺室、台球室、乒乓球室、健身房等娱乐体育设施。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襄阳市内免费乘坐公交、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政策;优秀人员可由单位协调子女入学入托、申请经济适用房、推荐参加B类驾照培训并报销学费等。
4.工作满一年后,享受每年带薪休假一次(工作满1、10、20年以上的可分别休假5、10、15天)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5.表现优秀的,可由用人单位推荐入党、表彰奖励。
四、考核录用
应聘者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治审查、面试等考核环节,其中心理测试由系统判定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心理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20%、面试占40%、体能测试占40%比例,计算总成绩。
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结束后,组织集中培训,试用期两个月(含培训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五、工休时间
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制。
六、工作地点
按报名时选择的行政区域,结合消防站人员需求予以分配、调整。
七、报名须知
1.现场报名:可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仅退伍军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
2.网上报名:可将现场报名所需的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投递到相应电子邮箱。
3.特别提示: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3月10日截止。
5.报名咨询电话:0710-3474915(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