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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3 9:33     浏览量:1094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为上海,主要承担所在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保障。具体为:承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以及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生态保护补偿方案,以及水功能区划等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海域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承担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审查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后评估和环评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陆源污染物排海、围填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流域海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应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流域海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其中编制内7人、编制外9人。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其中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0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限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毕业生,并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敬业爱岗、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主要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编制内员工和编制外员工采用相同薪酬体系。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

2.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点击下方报名链接,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材料清单:(1)身份证双面、(2)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 资格审查: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在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和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thdhjg.mee.gov.cn/)正式发布具备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应聘人员可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参加笔试,若报名人数不足1:4,该岗位招聘取消。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4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1:4比例的岗位,结合本人意愿,从符合该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中调剂;调剂后,人数仍不足1:4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者的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研究,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和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thdhjg.mee.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六)其他事项
1. 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3. 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招聘。

4.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太湖东海局监测科研中心承担。

5. 考试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发布,应聘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具体防控要求将另行发布,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

八、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老师、蔡老师

电话:021-20221217、021-20221153

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500号

九、监督举报

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21-20221126。

报名链接:(https://thdhzx.zhaopin.com/)

附件: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部门

岗位编码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人数

政治面貌

岗位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学位

是否要求
工作经验

其他招聘要求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室)

A-01

行政管理

承担文电、宣传、保密、档案等工作。

1

中共党员

行政管理、档案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两年工作经验

1.有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编内

A-02

党务

承担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工会等工作。

1

中共党员

马克思主义理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本科及

以上学历

两年工作经验

1.有事业单位党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编内

科技财务室

B-01

财务

承担预算、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

1

中共党员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

本科及

以上学历

两年工作经验

1.有事业单位财务、税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编内

水环境监测室

C-01

化学分析

测试

承担水质、沉积物有机污染物或常规项目分析测试工作。

1

不限

分析化学、应用化学、海洋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物理海洋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两年工作经验

1.具备丰富出海经验,有领队经验者优先;

2.能独立开展水质、沉积物有机污染物或常规项目分析测试工作;
3.实验室能力验证及外控样考核合格者优先;
4.适应经常性出差,适应出海。

编内

C-02

化学分析

测试

承担水质、沉积物重金属或放射性项目分析测试工作。

1

不限

分析化学、应用化学、海洋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物理海洋学

本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1.能独立开展水质、沉积物重金属或放射性分析测试工作;

2.实验室能力验证及外控样考核合格者优先;
3.适应经常性出差,适应出海。

编外

C-03

实验室质控

承担实验室质量控制以及CMA资质申请相关工作。

1

不限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不限

1.熟悉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CMA资质申请流程;

2.熟悉各类环境监测评价业务工作;

3.适应经常性出差,适应出海。

编外

生态监测室

D-01

水生生物

鉴定

承担流域海域水生生物鉴定工作。

1

不限

生态学、水生生物学、海洋生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两年工作经验

1.须具有水生生物鉴定工作经验;

2.熟悉流域海域水生态状况者优先;

3.适应经常性出差,适应出海。

编内

D-02

流域生态

监测评价

承担流域生态监测评价工作。

1

不限

生态学、水生生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不限

1.有流域生态监测评价工作经验者优先;

2.适应经常性出差,适应出海。

编外

D-03

海域生态

监测评价

承担海域生态监测评价工作。

1

不限

生态学、海洋生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不限

1.有海域生态监测评价工作经验者优先;

2.适应经常性出差,适应出海。

编外

D-04

监测工作

支持

承担流域海域水生生物监测支持工作。

1

不限

水文学及水资源、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

本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1.有水生生物采样工作经验者优先;

2.适应经常性出差,适应出海。

编外

海洋生态环境技术室

E-01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技术支持

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与评估、突发应急处置与评估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技术支撑工作。

1

不限

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海洋管理

博士

研究生

两年工作经验

1.熟悉各类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业务工作;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含)优先。

编内

E-02

海洋倾废、海洋工程环保监管技术支持

承担海洋倾废受理、审查、签证以及倾倒活动监管等技术性支撑工作;倾倒区选划、监测评估和使用管理等技术工作;承担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审批技术支撑和海洋工程环保监管技术支持工作。

1

不限

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不限

1.适应经常性出差,适应出海。

编外

E-03

海洋污染防治监管技术支持

承担海水养殖污染、入海排污口等陆源污染监管技术支持;承担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监管技术支撑工作;海洋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和索赔等工作。

1

不限

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不限

1.适应经常性出差,适应出海。

编外

规划与评估中心

F-01

流域海域

规划与评估

承担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补偿方案编制,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1

不限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水生生物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不限

1.熟悉流域海域情况者优先;

2.具有扎实的水生态环境理论基础;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能力。

编外

太湖东海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G-01

流域海域

生态环境

科学研究

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编制,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等。

1

不限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水生生物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不限

1.熟悉流域海域情况者优先;

2.具有扎实的水生态环境理论基础;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能力。

编外

综合保障中心

H-01

综合保障

承担安全、保卫、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1

中共党员

公共事业管理、物业管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不限

1.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编内

合计

16

其中,编制内7人,编制外9人。

注:专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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